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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到中年读《水浒》
博山 飞鸿踏雪
年少时,对《水浒》那叫一个痴迷。特别是小学语文教材里收入了《武松打虎》的章节,才明白了什么才算百看不厌。
至于书中的故事,也都耳熟能详了。但,再也没有了当年的废寝忘食和爱不释卷的疯狂。自然,书中的英雄再也点燃不起胸中的豪气,那些打打杀杀的血腥场面也在安静祥和的日子里暗淡了下去。
岁月就如一位魔术师,总爱捉弄人。可人到中年的我,还是捧起了这部名著,在文字里找些自己喜欢的内容和有益的启示。我想,她,之所以能被称之名著,许多方面不是时间的河流就能涤荡干净的。
其实,仅就写景这一个方面,《水浒》就特别出彩,令人叫绝。
试看开篇第一回特使洪信自东京往信州贵溪而来沿途之景:
遥山叠翠,远水澄清。奇花绽锦绣铺林,嫩柳舞金丝拂地。风和日暖,时过野店山村;路直沙平,夜宿邮亭驿馆。罗衣荡漾红尘内,骏马驱驰紫陌中。
很明显,这段景物描写,在白描的基础上,显然沿用章回小说的惯用技法,既有对句结构整齐形式之美,更有用韵谐合的节奏之美。无论遣词用句,都彰显了那个时代的惯常文风。
就算在同一章回里,施公用笔也极为讲究,少有雷同。洪信见天师前遇一道童,写景就另有一番情趣。施公自己不书了,反用吕洞宾的《牧童》诗:
草铺横野六七里,笛弄晚风三四声。
归来饱饭黄昏后,不脱蓑衣卧月明。
细思顿觉意味深长:天师居所,自非常人可比。可天师又常以俗人自居,所以其居所自是俗中有雅,雅中有俗。而吕诗呈现的正是此一景。
若跳脱来去,此诗置于全唐诗,更何遑逊色?
书者,述也,以载道,以寄情,以解惑,以明智。
文学的魅力本就是无穷的,一本书有万千种意境,万千个奇伟瑰怪的世界自是不虚。读书本是自在洒脱的事,让我们各取所需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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