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山的那一边 于 2015-5-1 11:20 编辑
死理 张店 陈庆连 老丁乐呵呵的,不光是他一直乐呵呵的,更多的是因为他买了一支笔。很好用的一支笔,外表好看,拿在手里也有分量,写出的字也比用其它笔好不少。 对了,这笔是从专卖店里买的,有发票,有出厂证明也有合格证。 乐呵呵的老丁也大方,有来借笔用的,慨然与之,且从不讨要,自待他人归还。 郭士也爱书写。那次,借了老丁的笔,写字。自己满意有加,众人也夸赞,由夸字到夸笔,郭士竟飘然忘笔之所属,后凡有人来赞,必以此笔题字。 再后来,从人因夸赞而借此笔,竟也慷慨起来,但必要注明,以郭士笔写之。 老丁却不好意思明说,时日一长,大家都当成那是郭士的笔了。这下,老丁不可坐视了,讨回来吧! 郭士没出面,但婉转告诉老丁,相似的笔甚至同样的笔多的是!郭士的一大群朋友也帮腔,老丁你怎么会有这样的笔? 这可不行,老丁出示了发票! 郭士不理,反正笔在我这呢。 老丁索性将发票合格证出厂证书一块拿出来。 仍是不理,沉默。 你老丁待怎得,谁执笔,谁大爷! 死了也是我的! 老丁不语,郭士亦不说。 后来,后来大多数人以为…… 老丁却不能不想:借了不还也就罢了,杂还拥有得如此理直气壮呢? 哈!死理就是——死不讲理!
陈庆连,网名山的那一边。喜阅读交流,偶写杂文,感谢生活,感恩成长。 |